医疗纠纷调解流程详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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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医疗纠纷调解流程详解
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以下程序:首先是申请调解,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,会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,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,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,随后制作调解书,双方没有其他意见的话,可在调解书上签字,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;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,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。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第四十八条
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,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,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。调解时,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,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。
经调解,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,制作调解书,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;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,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。
二、医疗纠纷调解的时效限制是多久
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。需要鉴定的,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,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。
找法网提醒您,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,视为调解不成。医患双方经人民调解达成一致的,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。调解协议书经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,人民调解员签字并加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。
三、医疗纠纷鉴定的具体步骤
1.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缴费;
2.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组织听证、取证;
3.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;
4.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,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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